N

新闻中心

EWS CENTER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正文

公司新闻

集团公司完善人才管理制度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0 15:20:55               A+  A  A-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对年轻管理人才的建设和培养,建立多渠道、阶梯式的管理人员发展途径,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专业才能,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近日,集团公司印发了《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及《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
    此次制定推出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是继2016年10月制定的《集团公司技术人员聘任考核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聘任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并配套制定了干部交流和后备干部工作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牵住公司管理人才发展“牛鼻子”,努力把建设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工作推向新阶段。
    《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规范了集团公司各分厂、车间管理岗位的设置和编制,使管理人员不再占用专业技术人员职数,同时新设调研员、副调研员管理人员发展通道,加快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步伐,延长了专业管理人员的晋升空间。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对领导干部实行分层级管理,并依据领导干部层级制定6个职级7个职等,分别对应相应的职务和岗位工资。《
办法》同时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干部职数与任期、交流与回避、免职辞职降职、干部考核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要求。《办法》明确,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的领导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领导干部。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特别优秀的青年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资格限制。

    《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规定,干部交流的重点是担任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超过6年且还可以任职3年的干部;担任同一部门主要负责人超过6年且还可以任职3年的干部及公司重点培养的干部。《办法》同时明确了集团公司范围内干部交流的原则、条件和程序等。
    《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造就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年轻优秀的后备干部队伍。《办法》规定,后备干部一般应以45 岁以下的干部为主体,集团公司职能部室中层副职级满两年、子分公司中层正职级满两年或副职级以上满四年,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可具备后备干部资格。《办法》对后备干部选拨原则、后备干部的条件与资格、数量与结构、选拨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作出的具体要求。
    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自去年集团公司深化人才制度改革以后,公司在政策分配方面向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等关键人才倾斜,技术、技能津贴翻倍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公司人才发展环境。今年以来,集团公司把专业管理人才培养和使用作为优先工作,重新进行审视和规划,推进了专业管理人才发展通道改革工作,并配套制定了以上四个《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打通了各类人才的晋升渠道,为集团公司尽快实现三年扭亏脱困目标,凝聚新的发展动能,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

【浏览次】 关闭

上一篇:集团公司各单位组织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盛况
下一篇:集团公司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