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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9 17:34:42               A+  A  A-         打印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4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安冬     电话:0952-2098097     邮箱:1103215115@qq.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措施内容 完成情况
9-3        各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应当披露的各类环境信息及披露方式,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1.2022年3月29日,中色东方下辖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修订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应当披露的各类环境信息及披露方式。同时在巨潮资讯网对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披露。
      2.2022年3月29日,东方钽业在巨潮资讯网上于《2021年年报》中对公司生产、安全、环保、进行了信息披露。
      3.2022年3月29日,东方钽业在中色东方集团官网上于《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公司生产、安全、环保进行了信息披露。
9-4       上市公司对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全级次宣贯,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所辖范围内应该披露的各类信息及披露方式。       1.东方钽业已按相关要求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21日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发布。
      2.东方钽业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宣贯会,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分公司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12-6        对中色东方钽业公司高纯氧化铌(30吨/年)和高纯氧化钽(15吨/年)2条生产线、中色东方金辉公司镍钴锰酸锂生产线及中色东方特材公司预还原炉生产线重新核实建设手续合规性,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       1.(1)钽业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湿法冶金分厂湿法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了环评批复,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内容包含高纯氧化铌(30吨/年)和高纯氧化钽(15吨/年)2条生产线。(2)钽业公司完善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环保手续。
      2.金辉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镍钴锰酸锂前驱体工艺及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了环评批复,于2021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特材分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中色东方特材分公司钒氮合金生产线设备环保节能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5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于2021年9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3-5        中色东方完善作业记录管理,修订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培训和日常检查,杜绝记录造假情况再次发生。       1.中色东方各子分公司已修订和完善作业记录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管措施。
      2.中色东方各子分公司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加强了职工培训。
18-5(1)        中色东方严格加强危险废物管理:(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所有纳入台账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中色东方每季度开展检查。       1.中色东方各子分公司已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将各环节纳入管理。
      2.中色东方各子分公司已制定2022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3.中色东方修订并印发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东方钽业制定并印发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4.中色东方每季度分别对各子分公司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检查。
18-5(2)      (2)加强处置合同管理,中色东方开展对下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审核确认,杜绝虚假合同,确保依法处置。       中色东方于2022年2月组织开展危废处置合同专项检查。经检查,中色东方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所有批次危废处置外委行为均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下进行登记、申请,转移联单完备,危废接受单位均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危废接受单位委派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营证件齐备,中色东方各子分公司与危废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均通过集团采购平台进行,所有合同真实有效。
18-5(3)      (3)将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开展业务合作。       2022年3月11日,中色东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在《关于将部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的通知》中,明确将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中色东方所有采购活动。
18-5(4)      (4)钽业公司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第三方处置的危险废物在未运走之前,按要求全部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将临时存放在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的MIBK废包装桶全部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规处置。       1.东方钽业于2021年3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分别与有资质的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3次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托处置包含废甲基异丁基酮桶的HW49900-041-49危险废物(2021年3月委托处置危化品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包装瓶;2021年6月委托处置废弃包装物;2021年11月委托处置废甲基异丁基酮桶)。
      2.东方钽业已将临时存放在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的MIBK废包装桶交由有资质的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合规处置。
      3.后续MIBK废包装桶及其他危险废物,在第三方处置单位未运走之前,按要求全部存放在东方钽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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