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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获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称号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9-4-30</div></td></tr>         发布时间:2009-04-30 00:00:00               A+  A  A-         打印

     4月27日,在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集团公司获“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称号。党委副书记余春勇代表集团公司上台领取了奖牌。
  近年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纳入对基层党支部精神文明考核中,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公司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约率达100%;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用,为和谐企业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开展创“双优”活动、“创争”活动、“安康杯”竞赛等,促进了集团公司经济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另外,金和公司获得了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及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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